
通化市財政局
通化市財政局
通財稅聯字〔2018〕5號
關于轉發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相關部門、各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各民間組織:
現將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吉財稅〔2018〕228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做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為切實加強對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根據國家和省文件精神,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聯合成立全市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領導小組 (名單附后)。
經市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 應于當年9月底前向其企業所得稅管理機關所在地的市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并提供《通知》規定的相關材料。市級稅務主管機關進行審核后,會同財政部門對非營利組織享受免稅的資格聯合進行審核確認,并在市政府網站、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網站上予以公布。
本通知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規定的時間執行。同時,《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吉財稅〔2014〕999號》同時廢止。
聯系電話:
通化市財政局 3502819
通化市國家稅務局 3203106
通化市地方稅務局 5017067
附件:1.全市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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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 16日